浙江省教育厅、档案局“数字档案馆建设”联合测评专家组来校考评

来源: 档案馆 作者:孙安宁 添加日期:2020-12-14 15:33:55 阅读次数: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档案局办公室关于推进高等学校数字档案室(馆)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195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档案工作的数字化、规范化建设,12月11日下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档案分会副理事长、浙江大学档案馆馆长马景娣为组长的浙江省教育厅、档案局“数字档案馆建设”联合测评专家组一行6人来校,对我校申报浙江省高校“示范数字档案馆”进行现场考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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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校长俞晓平致辞,他首先代表学校对测评专家组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俞晓平指出,档案工作是高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伴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校档案工作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我校档案工作具有良好的传统,有一套成熟的管理机制,有一支优秀的档案员队伍。他强调,学校注重发挥以信息化为主的新技术对档案科学管理的支撑引领作用,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数字化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努力实现档案资源数字化、管理现代化、服务网络化。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继续遵循“资源为先,标准规范,整体推进,确保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夯实基础,开拓创新,大胆实践,处理好传统档案与数字档案的关系,主动融入并服务于数字化校园建设,完善数字档案收、管、存、用功能,进一步将数字档案馆建设工作做好做实。

会上,校档案馆馆长郎杰斌对照“示范数字档案馆”测评体系,从组织制度保障、数字档案资源建设、数字档案数据管理、数字档案开发利用、数字档案移交备份等5方面,就我校数字档案馆建设情况进行说明,并介绍了建设特点和成果。

在听取汇报、现场提问、分项佐证材料检查、管理系统查证和实地查看后,专家组进行了评议、打分。马景娣组长代表专家组进行了考评反馈,一致认为学校达到了“示范数字档案馆”的测评标准,推荐成为浙江省高校“示范数字档案馆”。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我校的数字档案馆建设工作,认为我校的档案管理实现了立卷、审核、编目、移交、查档等业务环节的计算机网络化管理,构建文档管理一体化网络平台,学校建校以来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率达到80%以上,建立了目录数据库与全文数据库,并完成了数字档案移交备份工作,保管条件良好,能够满足实体档案、数字档案移交保管的需要。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专家组从进一步加强数字档案馆建设和档案信息化规划,加大档案信息化经费投入和档案数字化工作力度,有计划完成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工作等方面对我校今后的数字档案馆建设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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