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上午10时,香港大学副教授托马斯•郑应邀到法学院模拟法庭开展了一场关于反托拉斯法的讲座.本次讲座由陈乃新教授主持,王长秋博士担任翻译和点评嘉宾.
托马斯曾先后就读于耶鲁大学,哈佛大学,并获得博士学位,在竞争法方面特别是美国反托拉斯法方面颇有研究.首先,他指出:反托拉斯法,也称为反垄断法,即规制、核定限制性贸易行为的法律。其次,他指出了美国反托拉斯法的三大主要内容,包括:>、>、>.其中,托马斯重点提出了>的三大内容:一、"企业之间联合限制贸易,即独家贸易";二、"企业垄断";三、"企业合并控制"。在提出这三点以后,他又以"柯达公司垄断案"、"Adidas公司垄断案"为例,针对两案不同的判决,重点分析了构成垄断的条件。
托马斯精彩的讲座以后,王长秋博士做了简短点评,他指出,郑教授从国际的眼光研究反托拉斯法的构成,通过对国际案例的剖析讲解,使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了反托拉斯法。同时,这些研究也有助于加强对企业的控制,从而规制市场。
在互动环节中,同学们踊跃提问,和托马斯•郑就微软公司的垄断案和美国起诉中国倾销案做了深入的探讨。最后,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