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加强“三农”工作,省委组织部从今年起在全省建立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根据 选拔条件,我校保卫处范国荣被选派到湖州南浔镇富强村担任为期一年的农村工作指导员工作。
农村工作指导员是受上级党委政府委派,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指导、帮助和配合村基层组织和村干部开展工作的驻村工作人员。农村工作指导员要围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强核心、强素质、强管理、强服务、强实力”的“五强”要求,切实履行村情民意调研、政策法规宣传、群众信访调解、富民强村服务、民主制度规范、组织建设督导的职责,发挥引导督导帮助协调的作用,努力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在农村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员,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协调员,为农民群众解疑难、办实事的服务员,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督导员。
据悉,省委组织部今年在省级机关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中选派了 100名农村工作指导员,派往范围涉及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等11个市县100个行政村。我校选派地点为湖州。农村工作指导员首轮驻村时间三年,一年一轮换,实际驻村时间每人为一年。3月23日—26日省委组织部对首轮驻村的100名农村工作指导员进行了集中培训,3月31日省委组织部将统一组织100名农村工作指导员的欢送仪式,欢送仪式结束后,农村工作指导员将统一乘车前往派往地点,我校组织部、保卫处将随往送行。